利率换算

LPR 加点房贷计算器

输入合同对应的 LPR 与加点值,换算执行年利率,并比较重定价前后的月供与利息变化。

LPR 数据口径与免责声明

本工具不预填“最新”利率,避免将时效性信息误用于你的贷款决策。请优先填写借款合同或银行账单中的合同对应 LPR、固定加点、当前剩余本金与剩余期数。

LPR 由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,通常于每月 20 日公布(遇节假日顺延)。本页只根据你输入的参数进行数学试算;重定价日、LPR 取值日、还款日和银行计息规则均以合同及实际账单为准。

LPR 房贷试算

填写利率与贷款信息

1 个 BP = 0.01 个百分点;加点可为负数。

LPR 与贷款参数
还款方式
重定价后 LPR(可选)

填写后保持合同加点不变,按剩余期数比较重定价前后的月供与未来利息;LPR 取值日与周期以合同约定为准。

合同信息换算

已知执行利率,反推加点

适合合同未直接写明加点值的情况。

反推参数

结构化指南

LPR 加点、重定价与剩余月供说明

计算公式区:把 LPR 和 BP 换算为执行利率

商贷合同中的加点常用 BP 表示,100 BP 等于 1 个百分点。先将 LPR 与加点换算为执行年利率,再按当前剩余本金和剩余期数计算未来月供。重定价时,加点通常按合同保持不变,变化的是合同规定取值时点的 LPR;本页用同一笔剩余本金作对比,便于识别利率变化的影响。

执行年利率 R = LPR + BP ÷ 100 合同加点 BP = (R − LPR) × 100 等额本息月供 M = P × r × (1 + r)n ÷ [(1 + r)n − 1] 等额本金第 k 期月供 = P ÷ n + [P − (k − 1) × P ÷ n] × r
变量含义填写提示
LPR / BP合同对应 LPR / 加点基点例如 3.50% 与 −30 BP
R / r执行年利率 / 月利率R = 3.20% 时,r = 3.20% ÷ 12
P / n当前剩余本金 / 剩余期数优先取银行账单,而非原贷款金额
k等额本金当前期次用于计算本金递减后的当期利息

FAQ:LPR 与月供常见问题

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哪个划算?

在同一执行利率、剩余本金和剩余期限下,等额本金通常未来利息更少,但首期月供更高且递减;等额本息便于保持月供稳定。LPR 重定价会改变两种方式的后续金额,比较时应使用重定价后的执行利率和实际剩余本金。

30 年 vs 20 年总利息差多少?

期限差异必须建立在同一利率假设上。以 100 万元、3.10%、等额本息为例,20 年利息约 34.31 万元,30 年约 53.73 万元;但 LPR 定价商贷在未来可能重定价,实际利息不会固定等于这一静态示例。

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在是多少?

公积金贷款不以 LPR 加点定价,其利率请以当地公积金中心、合同和受托银行最新公示为准。本页适合测算 LPR 定价的商贷;组合贷款应把公积金和商贷部分分开填写,避免混用利率。

提前还款选缩期限还是减月供?

提前归还一部分本金后,缩短期限通常更能减少未来利息,减少月供则提升月度现金流。若贷款已发生过 LPR 重定价,务必以账单中的当前余额和执行利率测算,而不是按原合同利率直接推算。

LPR 每年什么时候重定价?

重定价日、周期和 LPR 取值日由借款合同约定,不同贷款不应相互套用。查看合同中的“利率调整”条款或银行账单:到约定重定价日后,按约定取值的 LPR 与原合同加点重新确定执行利率。

实测案例区:重定价前后的差额

案例一:剩余本金 100 万元、剩余 240 期,LPR 3.50%、加点 −30 BP

执行年利率为 3.20%。按等额本息试算,月供约 5,646.63 元,剩余 240 期的利息约 35.52 万元。该案例只计算从当前时点起的余额,不包含已经支付的历史利息。

案例二:合同加点不变,假设用于重定价的 LPR 变为 3.20%

执行年利率变为 2.90%,同一余额和期数下月供约 5,496.05 元,比案例一少约 150.58 元;未来利息约 31.91 万元,少约 3.61 万元。实际调整从何时生效应以合同为准。

注意事项

请优先从贷款合同或银行账单获取 LPR、合同加点、当前余额、剩余期数与重定价日期。银行可能按具体扣款日、计息天数、还款日与重定价规则生成账单,页面结果不能替代结算金额。本页不提供或预填“最新”利率,也不构成利率预测、贷款建议或银行报价。